給大家提供一位媽媽針對孩子沉迷手機,想到的好辦法,就是跟孩子“約法三章”:玩游戲可以,但要約定時間和規則,一旦違反,要承擔違約責任。
1、要清晰地指出孩子需要改進的行為。
比如:一天玩手機不能超過1個小時,玩手機必須是在完成作業以后。目標要具體、明確,便于測量。
相比“每天玩手機時間不能太長”,“每天玩手機時間不能超過1個小時”就更容易測量。目標具體、明確,孩子就更容易操作。
2、要清楚地說明孩子完成約定可以得到什么,和沒有完成約定將失去什么。
在此過程中,要少說“不”,多說“可以”。比如:“如果你完成了約定,可以去看一場電影”,而不要說“如果你沒有完成約定,就不能看電影”。兩個說法意思雖然相同,但如果孩子朝著積極的方向努力,他完成目標的可能性就更大。
3、要把約定書面化,并張貼在家里的顯眼處,讓孩子和家長時時刻刻可以看到。
當孩子完成了約定,哪怕是階段性的約定時,父母都要及時給與鼓勵。當孩子沒有完成約定,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也絕對要承擔。如果不追究違約責任,約定就沒有絲毫約束力了。
任何時候,我們的家庭教育要想取得真正的成就,都必須建立在無條件的愛孩子、尊重孩子和信任孩子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