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期有三個,分別是2-3歲、7-9歲、12歲以后三個階段。
一、第一叛逆期
這一時期自我意識萌芽。此時孩子越來越喜歡說“不”,可能會用攻擊舉動表達反對意見。這是孩子從意識上開始與父母分離,在這個過程中,孩子開始形成自己的想法和態度。如今第一叛逆期有提前趨勢,有些孩子一歲左右就出現逆反行為,一方面是因為孩子越來越聰明,另一方面是父母育兒越來越謹小慎微,容易“慣”孩子。
二、第二叛逆期
7~9歲,小大人期。這時,孩子不愿意拉著媽媽的手,不喜歡被叫“寶貝”或小名了。男孩表現尤為明顯,脾氣秉性突然轉變,凡事都要跟家長對著干。而女孩則常常過于依賴父母,愛哭鬧,比較嬌氣。此時,孩子一方面身心開始成熟,加上在學校學了不少東西,急于想證明自己已經長大了,于是開始要求獨立,行為上想要脫離掌控。
三、第三叛逆期
12歲以后,青春期。此時孩子身體已基本發育成熟,特別是女孩發育比男孩快,但常遭遇各種挫折。比如乳房發育過早的女孩可能受到同齡人嘲笑、排擠,加劇不良情緒體驗。男孩更多地體現為暴躁、憤怒、好面子、自尊心強、易受同伴影響。
叛逆期父母與孩子相處的幾大原則:
1、不過分限制,多接納引導。孩子逆反時,可以提供兩個選擇。如命令孩子“馬上睡覺”,不如換成可供孩子選擇的問句:“咱們是現在上床,還是5分鐘后上床?”
2、放棄“專制”,多些商量。試著逐步將自主權交還孩子,并在孩子遇到挫折和困惑時,引導其朝正確方向前進。比如對于培養興趣,孩子不喜歡彈鋼琴,父母可以商量,看有沒有別的愛好。
3、改變互動模式,化解對峙。孩子出現問題,更多是習慣不好所致。比如該做的作業不做,看書時惦記著玩。父母要幫孩子養成好習慣,可以一起制定生活起居、娛樂等時間計劃。
4、給予信任,平等對待。家長要做孩子的堅實后盾,保持親密而“有間”的關系;平等對待,支持孩子獨立嘗試,在其失敗時給予鼓勵、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