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戶沒交社保孩子可以上學嗎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符合在深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為了使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試行積分入學辦法的指導意見》(深教【2013】100號)和《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2015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99號)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及2013年“積分入學”的試行情況,現制訂并發布《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2014年修訂稿)》。
一、積分項目
積分入學的對象包括所有深圳戶籍學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規定的非深戶籍學生,享受政府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按市、區有關規定辦理。
按照市政府“1+5”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多年的實踐和實際情況,共設置4個積分項目,滿分為100分。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詳見附表,下同)
2、非深圳戶籍分為3類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40分)
同一套房屋原則上按照一個學制(小學六年、初中三年)的時間安排一次學位,連續提出申請的,學位緊張的學校不保證就近入讀。
1、購房分為6類
2、租房分為7類
(三)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
按家庭子女數及申請者屬家庭中第幾胎的情況分為8類
(四)申請入讀學生父母就業情況(滿分為10分)
1、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兒童少年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自動賦予滿分。
2、申請入讀學生為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的,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有無勞動保障卡或營業執照),分為2類。
二、積分的核定
積分的核定分三步進行。第一步,家長按規定時間在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上按自身條件選擇對應項目、類別填報相關信息。第二步,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入學資料與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比對,驗核材料后給予初審積分,并向家長發放書面回執(需由家長親自簽收);第三步,由學校、教育局將申請入讀學生資料分別報送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確認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學校再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在招生系統進行終審確定(與初驗信息不一致的需提前書面告知家長),系統自動生成終審積分,終審積分為新生錄取的直接依據。
三、積分的使用與公布
學校、教育部門將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各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家長在規定時間可通過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終審積分。
符合入讀條件但未被錄取到所申報學校的,由區教育局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調劑分流到周邊有富余學位的公辦學校或公益民辦學校,不接受或主動放棄調劑分流的申請入讀學生,教育部門原則上不再負責安排公辦學位。凡在區屬民辦學校就讀并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享受政府發放的學位補貼。
本辦法自2014年秋季招生開始實施,相關細則由區教育局牽頭制訂,區屬民辦學校的義務教育招生參照本辦法執行。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
A:學生是學區內戶籍(指學生戶籍地址在本校學區圖紅線范圍內,戶主是學生父母)——30分
B:學生是南山區戶籍——26分
C:學生是南山區以外本市其他區戶籍——20分
2.非深圳戶籍分為3類
D:學生本人已辦理了居住證,且父母雙方中至少一方是深圳戶籍—20分
E:學生本人及父母均辦理了居住證——18分
F: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25分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40分)
1.學區內購房分為6類
A:購一手房2年或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購,父母人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40分
B:購一手房2年以下(2012年9月1日后購房,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8分
C:購二手房3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購,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6分
D:購二手房3年以下(2011年9月1日后購,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4分
E:購合法集資房以及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30分
F:購房,父母產權占51%以下的——30分
2.學區內租房分為7類(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①兒童戶籍地址屬于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12分;②兒童戶籍地址屬于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7分)
G:政府周轉房(屬于轉租戶的一律不予考慮)——20分
H: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的戶口不在一起——20分
I:租房5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09年8月31日前簽訂的,含單位宿舍)——15分
J: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09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含單位宿舍)——12分
K: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含單位宿舍)——9分
L: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含單位宿舍)——7分
M:租房1年以下(租賃合同在2013年9月1日后簽訂的,含單位宿舍)——5分
三、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
按家庭子女數及申請者屬家庭中第幾胎的情況分為8類
A:獨生子女(含雙胞胎)——20分
B:政策內第一胎 ——15分
C: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罰款手續的)——13分
D:政策內第二胎——10分
E:政策外第二胎(有罰款手續)——5分
F:政策外第三胎及以上(有罰款手續)——本項不計分
G: 父母一方及學生都是臺灣籍的——10分
H: 學生是臺灣籍的,父母親都是深圳或內地戶籍的——5分
四、申請入讀學生父母就業情況(滿分為10分)
1.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10分
2.申請入讀學生非深圳戶籍的需查驗父母有無勞動保障卡或營業執照,分為2類
A:雙社保(單親家庭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或營業執照——10分
B:單方社保——5分